入馆指南
1、本校教师凭借书证,可以向图书馆借书。
2、每位教师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借书卡,借书卡只能够自己使用,不得转借。
3、教师进阅览室阅读,必须严格遵守阅览室的规章制度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吸烟等。
4、对教师实行开架借阅,除教育参考书外,每位教师每次借书总量不得超过20本。
5、教师资料室向教师开放。教师可以在资料室进行阅读报刊杂志,书籍等。但阅读好的书籍、报刊必须放回原处,不得乱放。
6、在资料室或阅览室阅读报刊、杂志,来不及看完的,经登记后,可以外借,但必须于第二天上午归还,如逾期不还造成遗失等,则照价赔偿。
7、每位教师一学期到图书馆清理一次图书,便于管理和装订。
8、教师必须爱护图书,不得损坏条形码,不得在书上乱涂乱画,更不得有缺页,遗失等,如有损坏或遗失,一律照价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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